学生工作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学生工作 > 社会实践 > 正文

关于2014年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的通知

2014-09-06 08:56:30 作者:访问量:1202

全院各团支部、各实践团队:

    为激励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展示实践成果,引导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14年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办法》和《水利水电学院2014年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方案》,现将评优表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项目包括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社会实践基地、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摄影图片、优秀DV。

院级项目包括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团队

    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通过实践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2.优秀指导教师

    能尽职尽责地进行专业、组织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受到所指导学生和学院的充分认可。

3.先进个人

    认真参加实践活动,形成较高质量的实践报告(包括社会实践登记表、实践心得体会),受到所在实践团队或班级的充分认可。

4.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与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有书面协议),连续三年以上接受我校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年暑期接受实践学生数达20人以上,提供实践时间在两周以上,实践项目取得较好成绩。

5.优秀调研报告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所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要求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客观真实,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6.优秀摄影图片

    照片内容真实、生动、清晰,能很好反映开展暑期实践活动的某一场景,或能够反映与暑期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社会现象等具有一定特色和亮点的场景。

7.优秀DV

    DV作品要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明确的实践主题、真实生动的实践场景,作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剪辑连贯流畅,有较高画面质量。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团队

    实践团队提交实践总结材料,并自愿填写《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1)报学院审核,学院初评汇总后按名额向校团委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团队,同时,评定院级优秀团队。

2.优秀指导教师

    教师本人自愿填写《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交学院,学院初评后按名额报校团委审定。

3.先进个人

    各团支部、实践团队召开“实践归来话感受”主题团日活动,按照先进个人评选标准进行民主推荐,将《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2)和被推荐人的实践心得体会交学院(排序推荐),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回转专业之前所在学院参评,校级先进个人由学院初评后按名额报校团委审定,院级先进个人由学院直接评定。

4.优秀社会实践基地、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摄影图片、优秀DV作品

    各团队或个人自愿提交、申报,学院初选后报校团委审定。

四、推荐名额分配及工作要求

1.各奖项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2.各团支部、团队在推荐有关奖项时,务必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把评优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

五、日程安排

1.总结交流初评(9月6日—9日)。各团支部、团队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总结交流活动基础上开展初评工作。

2.优秀团队、先进个人申请推荐材料请于9月10日(星期三)下午4点之前报学院(4-615),其余奖项申报材料于9月15日(星期一)前报学院(4-615)。

3.表彰及成果展(9月22日—30日)。校团委、学院团总支下发表彰文件,颁发奖状、奖金、荣誉证书,开展各种形式的成果展。


附件:1. 优秀团队申报表

      2. 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3.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水利水电学院2014年学生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