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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关于推荐第79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2015-09-17 17:34:14 作者:访问量:1733

各小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第79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

二、推荐条件及名额

基本条件:

1、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具有强烈的入党意愿;

3、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一)新生小班团支部:

1、各小班团支部推荐非入党积极分子学员0-2名;

2、高中阶段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高中业余党校结业者,可直接推荐进入党校学习。(不占团支部名额)

(二)非新生小班团支部:

1、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

2、入校以来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含夜不归宿、无故旷课、不假离校等),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

3、各小班团支部按班级人数的20%进行推荐(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4、优先条件:

(1)上学期加权成绩列班级前1/3,英语通过国家四级、六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及以上者;

(2)获得院级及以上各项表彰及奖励者。

(三)重修学员

第77、78期未结业学员可直接向学院团委提交重修申请,参加本期党校学习。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各团支部于9月21日中午12点之前将推荐名单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水利专业电子版发送至2297030887@qq.com;水电专业电子版发送1352056924@qq.com;建环专业电子版发送至360383956@qq.com),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4-122学生会办公室;

2、2015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及高中业余党校结业者,需由团支部统一提交结业证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各小班的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

4、重修学员手写重修申请书,于9月21日下午4:00前交至4-212学院团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小班团支部需开展支部会议,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民主推荐并排序上报。

2、各团支部驻党、新生班主任助理应协助、指导团支部做好推荐工作;

3、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团支部本学年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附件:水利水电学院第79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拟推学员名单

水利水电学院团委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