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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的通知

2016-08-29 21:48:54 作者:访问量:6423

全院各团支部、各实践团队:

为激励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展示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优势,引导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16年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办法》和《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方案》,现将评优表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项目包括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社会实践基地、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摄影图片、优秀DV。

院级项目包括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团队

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通过实践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2.优秀指导教师

能尽职尽责地进行专业、组织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受到所指导学生和学院的充分认可。

3.先进个人

认真参加实践活动,形成较高质量的实践报告(包括社会实践登记表、实践心得体会),受到所在实践团队或班级的充分认可。

4.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与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有书面协议),连续三年以上接受我校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年暑期接受实践学生数达20人以上,提供实践时间在两周以上,实践项目取得较好成绩。

5.优秀调研报告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所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要求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客观真实,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6.优秀摄影图片

照片内容真实、生动、清晰,能很好反映开展暑期实践活动的某一场景,或能够反映与暑期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社会现象等具有一定特色和亮点的场景。

7.优秀DV

DV作品要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明确的实践主题、真实生动的实践场景,作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剪辑连贯流畅,有较高画面质量。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团队

实践团队提交实践总结材料,并自愿填写《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1)报学院审核,学院初评汇总后按名额向校团委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团队,同时,评定院级优秀团队。

2.优秀指导教师

教师本人自愿填写《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交学院,学院初评后按名额报校团委审定。

3.先进个人

各团支部、实践团队召开“实践归来话感受”主题团日活动,按照先进个人评选标准进行民主推荐,将《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2)和被推荐人的实践心得体会交学院(排序推荐),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回转专业之前所在学院参评,校级先进个人由学院初评后按名额报校团委审定,院级先进个人由学院直接评定。

4.优秀社会实践基地、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摄影图片、优秀DV作品

各团队或个人自愿提交、申报,学院初选后报校团委审定。

四、推荐名额分配及工作要求

1.各奖项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2.各团支部、团队在推荐有关奖项时,务必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把评优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

五、日程安排


人员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团队

8月27日-8月30日

各团队在积极开展总结交流活动基础上开展初评工作

各团队自行决定


8月30日-9月1日

各团队提交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1)、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2)和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4教219团委办公室实践部处

值班时间:

9:00-11:30

14:00-17:00

9月3日

优秀团队答辩

4教216会议室

下午2:10

个人

8月30日-8月31日

个人实践申请优秀个人的同学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心得体会(纸质版)



8月31日-9月1日

各团支部在积极开展总结交流活动基础上开展初评工作

各团支部自行决定

实践部抽查情况

8月31日-9月1日

各团支部提交心得体会(纸质版)和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团队、个人

9月3日-9月4日

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水利水电学院官方网站


9月10日-9月18日

表彰及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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