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窗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党建之窗 > 党务动态 > 正文

【评优评奖】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4-10-16 17:31:37 作者:访问量:801

全院2021-2023级同学:

根据《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25号),现将2023-2024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获得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及奖金。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3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日程安排

1.10月18日12:00前,参评学生填写附件《水利水电学院2023-2024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表》,以个人为单位上报。文件以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slsdxuexibu@126.com,逾期则视为放弃。

2.10月18日-10月21日,学院评审并开始公示;同时,拟评学生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相关项目申报,学院进行审核。

3.10月25日前,拟评学生提交附件《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空白表,需手写并粘贴照片)、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至综合楼312办公室。

水利水电学院奖励资助评审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