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结合《水利水电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现就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院所负责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和共享指标进行评选,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原办法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各院所根据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安排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分配指标等额评选。
二、注意事项
1、2017级和2018级学生中、前期已提交过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附件材料不重复提交,可补充提交材料,没有提交材料的同学,请抓紧提交依据评分细则“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个人荣誉”可加分的附件材料(需导师签字、确认);
2、各类申报成果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19年9月,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除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审批表外,其他奖项只需提交加分支撑材料,无需提交申请表。
4、2019级直接由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无需提交支撑材料。
5、材料提交时间:请以小班为单位于9月17日上午12:00之前将支撑材料交到综合楼317。
6、各年级指标分配,稍后公布。
水利水电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