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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0-12-25 11:55:25 作者:访问量:364

全校师生: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20-2021-1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115-122日(19周周五上午至20周周五晚上),每天三场,上午为09:0011:00,下午为15:0017:00,晚上为19:3021:30。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以教务系统上的安排为准。

二、考试查询

1、考生通过个人帐号登录教务系统可查看具体考试信息,查询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考试信息→课程正考安排→卷面与机考时间安排。

2、监考、督查、巡视等考试相关人员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具体考试工作任务安排。

三、考试要求

1、考试开始前,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具体考试信息,勿错过考试时间。考试期间,全体师生应按学校防疫要求,自备口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依据《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规范本科课程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按《学生管理工作规定》进行处理。

3、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监考教师、督查、巡视等相关人员的通知、组织和协调工作;届时请各监考教师、督查与巡视人员做好监考前准备工作,按时到场。主监考员须提前打印“考试签到册”和“课程考试学生座位图”,考前2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进入监考考场,张贴“课程考试学生座位图”,准备试卷发放工作。副监考员须考前15分钟进入监考考场,组织考生入场。

四、其他

1、缓考申请将于202118日中午12:00起开放,缓考原因仅限于严重伤病(须提供医院证明)、家庭意外事件(须由学院提供证明)、参加校外国家级考试和学校组织的境外实习。申请须在考前1周内申请并完成审批手续;因突发急病等不可抗因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须在考前网上提交缓考申请或者通过学院向教务处报备,并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补交证明材料,缓考申请方可生效。平时考核环节或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学生不得申请缓考。

缓考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考试信息→课程缓考申请→缓考申请管理→选择延考科目→申请类别选择→已申请缓考(延考)列表中查看→打印缓考申请表并附缓考申请证明材料→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交教务处成绩管理老师处审批

2、确因疫情无法参加考试学生,可于缓考申请开放时间内申请延至缓补考考试,不视为缓考。申请须在考前1周内登录教务系统完成申请,教务处将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名单进行统一审核,不在名单中的学生不予审核。

延考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考试信息→课程缓考申请→缓考申请管理→选择延考科目→申请类别选择→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考试→已申请缓考(延考)列表中查看→提供证明材料交成绩管理老师处审批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校内需隔离考生考试时间以教务系统考试安排时间为准,卷面考核考试地点将在校内隔离点进行,上机考核课程须申请延考。

若有疑问请联系各校区教务科(部)考试管理老师。

咨询电话:0835-2882929(刘老师)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