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 号)、《本科创新实验班实施办法》(校教发〔20256 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现将 20252026 学年度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奖励金额 5000 / 名。指标待学风评价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发布。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二)参评条件

1.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2. 同一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3.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及申报安排

1. 申报截止时间:9 28 日中午 12:00,逾期不再受理。

2. 申报方式:请同学填写申请表单完成申请。

3. 咨询联系人: 江懿斌 QQ1009902908 胡渊博 QQ1326273510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做好学院评审、公示工作,完整留存评审过程材料备查。

2. 获奖学生务必确保个人工商银行卡信息在学工系统准确无误,保障奖助资金正常发放。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办

2026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