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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师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

2024-03-12 08:30:38 作者:访问量:245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现就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引导广大党员更加坚定自觉地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筑牢师生党员实实在在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动力,把学院师生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推动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一流农大建设上来。

二、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教育、科技、人才以及“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紧密结合学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持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

(二)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持续深化、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第11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将深学细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终身课题,从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争做实干家、争当践行者,推动学院提速发展。

(三)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

各党支部要深学细悟笃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全面对标、精准发力、高位争先的工作思路,对照全国全省2024年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省委教育工委2024年高校党建工作要点、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细化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职责,做好巡察整改,对于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按期完成整改销号,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推进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四)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重点在县域、难点在乡村”的重大判断、“抓好两端、畅通中间”的工作思路、“四个融合”的着力重点,在“国之大者”“省之要者”中找准学院大有可为的重大机遇。发挥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中找到着力点,在对接全会重大部署、重大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上找准发力点,以更大研究成果、更多关键技术、更好社会服务、更优人才培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活力。

(五)全面准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

各党支部要把党内法规学习作为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强学强记、常学常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各党支部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必修课,谋划组织好集中性纪律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以严明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六)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标《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办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行动。抓好班子建设,做到班子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持续探索党员教育新途径新方法,在带头学习、带头服务师生、带头争创佳绩等方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对照教育部有关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要求,努力在培育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工作中出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学生党建有亮点、出品牌、强示范,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学习时间与形式

(一)学习时间

本学期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原则上安排8次,每次学习的时间原则上仍为每个双周星期二下午,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学习时间进度及主要内容安排如下。

(二)学习形式

以集中学习为主,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集中学习要灵活运用精读文件、主题发言、辅导讲座、观看视频、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方式;个人自学要做好学习笔记。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开展在线学习,适当组织教师党员到乡村振兴示范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考察学习,不断探索和创新学习形式、手段和方法,充分调动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学习内容

(一)第二周学习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以及“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 强劲动能。

(二)第四周学习内容

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对标全国全省 2024 年组织工作重点任务、省委教育工委 2024 年高校党建工作要点,按照学校 2024 年工作要点及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讨论谋划 2024 年党组织建设工作。重点要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对于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 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第六周学习内容

开展党支部高标准规范化建设。对标《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办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促进基层党支部高标准示范化建设。对照教育部有关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要求,努力在培育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工作中出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学生党支部建设有亮点、出品牌、强示范。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精心组织“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在带头学习、带头服务师生、带头争创佳绩等方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第八周学习内容

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校第11次党代会、“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任期目标,抓好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治蜀兴川和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五)第十周学习内容

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省委关于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学科专业优势,找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立足点和结合点,将学习与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快推动一流农大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六)第十六周学习内容

入学习贯彻党内重要法规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重要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九)第十八周学习内容

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师生党员树立正确党史观,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五、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各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用好共产党员网,采取集中研讨、分享交流、体验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精心组织学习,及时收集汇总活动材料,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向学院党委报送。

(二)坚持联系实际。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立足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聚焦政治训练、思想淬炼、党性锤炼,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提升组织生活的鲜活力、感召力、影响力,严格实行纪实制度,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学习记录。

(三)严格督促指导。

严格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全院师生党员按要求参加集体学习时,不得缺席,如每学期集缺席两次,则须补交一份不低于2500字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报学院党委书记审批。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