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实施细则》(川教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1. 资助名额:全院3名;
2. 资助金额:3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须达到如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对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的(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重大意外伤害,特别是在雅安芦山地震中受灾,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优先给予资助。
5.在校全日制少数民族大学生。
三、日程安排
1. 9月22日上午9:00-11:00,学生本人书面申请(A4纸打印,手写签名),经小班民主推荐,交至4教615。
2. 9月25日:学院限额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上交材料至学校。
3. 9月26-29日:学校评审、公示,上报材料。
附件一、二
水利水电学院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