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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和学生诚信教育公益短片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4-06-16 11:11:06 作者:访问量:863

全院各小班: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资助、助我成长、让梦启航”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和学生诚信教育公益短片征集活动的通知》(川助函[2014]3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相关通知安排,现就我院开展该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资助、助我成长、让梦启航”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一)评选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1名学生。

(二)评选对象及要求

评选对象: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我校在校生或毕业生。

申请学生须达到如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616-78  学生本人申请或学院推荐,填写提交申请表(《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表1),并附典型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和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纸质交4-615,电子档发送至565212414@qq.com

2714日前  学院组织评议和审核,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报学生处(含电子档、纸质档)。

3715-18  学校组织评议和审定。

二、学生诚信教育公益短片征集活动

(一)作品要求

作品可依据学校开展诚实守信教育的情况,以诚信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活动等有机融合,切实增强学生诚信品质为立足点,编辑创作时长为5分钟的公益短片。作品必须为原创,可以是集体或个人创作。

(二)奖项设置

学校设置学生诚信教育公益短片一、二、三等各一个,分别颁发奖金和证书。

(三)评选方式

学校组织力量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并予以奖励。对优秀作品选送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评选。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公益短片于98日交4-615,并附创作说明。

                                   水利水电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附表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

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附件3递交照片要求

1.所有申报学生递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反映受助学生事迹和精神风貌的近期学习、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2.中央部属高校学生照片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正面免冠照)”、“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习、工作和生活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