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14级各团支部,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先锋队各部门:
经研究,校团委、院团总支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先锋队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
一、参评时间范围:2014年5月-2015年4月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班子建设好。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
2.制度落实好。能坚持开展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或团日活动,且活动质量高,有记录;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能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和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
3.活动效果好。能够充分调动支部成员的积极性,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事前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工作有实效;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
4.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注重学风建设,支部团风好、学风浓,支部成员上学期必修课平均学习成绩达75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二)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和远大的理想,并认真学习党、团的有关知识。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能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讲诚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团内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在“五·四”团员民主评议中评议结果为优秀。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8名。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
2.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3.任职一届以上(2014级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职6个月以上);4.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3。
(四)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1.符合我校学生干部任职有关要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补考、无重修,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2.在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热爱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集体观念强,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好表率作用。
3.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在各种会议、活动、培训中无无故缺席现象。
4.群众基础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与监督,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工作中能主动思考并提出有利于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五)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
1.担任青年先锋队专业负责人以上干部(6个月以上);
2.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为队员服务,乐于奉献;
3.能坚持原则,自觉接受队员的批评与监督,受到队员好评。
三、评选办法及指标
(一)优秀团支部
各支部(含青协流动团支部)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条件,填写、提交优秀团支部信息统计表(须同时上交《支部工作手册》),由团总支审定。校级和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均为团支部总数(29个)的5%(不含毕业班支部)。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毕业班不参评,人数不计入参评基数)
根据各支部对本支部团干部、团员民主评议结果,评选出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团干部和团员,报团总支初审,团总支将初审合格后的名单及相应条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合格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校团委审定,公示后的名单不再进行增补。
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按团干部总数的10%推荐(四舍五入不足1人者,按1人算,团支部中团干部包括团支书、班长、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优秀团员(含预备党员)各支部推荐0-2名。
学院团总支各部门(含团总支组织部、实践部、宣教部、青协)结合团员民主评议结果,按照部门干部数的10%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按部门人数的10%推荐。
(四)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
按队内干部总数的10%推荐。
四、评选时间
1.3月30日—4月8日:各小班团支部及各部门在民主评议基础上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生会先进工作者、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
4月9日(上午8:30—11:00)
团支部、团总支各部门:提交申报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参评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材料;
学生组织:提交学生会先进工作者、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推荐参评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纸质版必须经班主任或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签字后,交团总支组织部(暂设在学院学生会办公室4-122)负责同学处,同时请携带U盘以拷贝电子版。
4月10日-4月11日,学院审核材料;
4月12日-4月14日,拟推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拟评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生会先进工作者、青年先锋队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三天。
2.4月15日学院将各奖项最终拟推荐名单报校团委。
3.4月22日-24日校团委评选.审定,并在校团委网站上予以公示。
4.校团委召开五四表彰大会:5月4日。
五.注意事项:
1.各支部和学生组织应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集体所有成员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请按照参评条件,推荐名单(严格排序,写好序号),班主任签字或部长签字,学院将依据排序情况统一调整各参评项目校级和院级人数比例,院级优秀团干、团员将在未获评校级同类奖项的推荐名单中择优评定,不再单独提交名单;
3.本通知中所涉及“必修课平均成绩”均为上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分;
4.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团内担任职务,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
5.按比例折算后的名额,四舍五入后仍然不足1人的按1人计;
6.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重复评选;
7.请各支部按照规定时间上交相关材料(表格请下载附件),如未按要求提交,则将视情节轻重降低评选等级或减少评优名额。
(备注: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学院团总支老师,电话:2882071)
注意各奖项交表时间
附件1 优秀团支部信息统计表
附件2 2014-2015年度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单
附件3 2014-2015年度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单
附件4 2014-2015年度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青年先锋队“五.四”评优推荐名单
水利水电学院团总支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