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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及假期留校学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6-01-04 19:51:12 作者:访问量:1711

全院各小班:

现将学生寒假及假期留校学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放假时间及要求

学生在完成所有考试,在班主任处完成离校备案,即可离校。寒假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至2016年2月24日,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和领取教材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至2月27日。

学生务必按期报到注册、上课。各班班主任于2月28日晚8:00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并报学院。

二、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要求

1.学生留校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农历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回家与父母团聚,尽孝心,共度佳节。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须填写《水利水电学院寒假留校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留校学生安全纪律要求告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有关情况并签字确认,报学院审核批准,学院汇总情况统一报学生处备案。提前返校学生也应提出书面申请,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书面向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留校(含提前返校)学生申请办理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12日;地点:学院党委办公室(4教212)。

2.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本次寒假开放老校区研究生宿舍4舍(男)和9舍(女)。集中办理入住时间:2016年1月14-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开放的学生宿舍将于2016年1月18日--2月23日全面封闭楼栋,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留校和返校事宜。留校同学必须在1月17日前搬至留校期间指定的寝室住宿。留校学生须按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要求集中住宿,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未申请留校和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假期不得在学校住宿,学院和舍管中心将依据批准留校的学生名单定期清查寝室住宿情况。

3.班主任要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学习掌握《留校学生安全纪律告知书》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告知书》中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三、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纪律注意事项

各小班在放假前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一次安全纪律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自律意识。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不私自下河(湖)游泳;不到泄洪河道等游人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不酗酒;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附件:

1.《水利水电学院寒假留校学生申请表》

2.《留校学生安全纪律要求告知书》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