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5年暑期放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8月26日,学生在完成期末考试后即可离校,个人离校前请告知班主任,也可集体书面报告班主任。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及教材领取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29日。8月31日(星期一)正式行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向所在学院请假。8月30日晚8点班主任点名统计学生返校报到人数,并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于8月31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及思想动态报学生处(校区学工部)。
二、学生原则上不留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留校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留校申请表见附件),班主任与家长核实情况后签字同意,经学院批准并报学校(校区)备案后方能留校。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期间离返校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留校学生须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集中住宿,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校区、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保障留校同学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
三、涉及寝室调整搬迁的同学请按照学院和舍管中心安排,在离校前配合完成寝室调整工作。跨校区转专业的学生,请将行李打包寄存到舍管中心指定地点后离校,行李由学校统一转运,开学后到新的校区报到领取。暑期宿舍不对跨校区转专业同学开放,请于开学报到后办理入住手续。
四、在秋季入学时,学生应首先到学校财务处或校区财务部缴清学杂费,再凭收费收据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五、暑假期间,全校学生应当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得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六、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社会实践组织部门和组织者要做好安全事故防范预案。全体同学要特别注意:一是严防溺水事故,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江、河、湖、海、溪、池、水库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险水域游泳,发现溺水情况,不宜盲目下水营救。二要注意防中暑、雷电、洪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雨天不要在河道沟渠低洼地段和悬崖、陡坎、松散滑坡体等危险地段附近逗留,恶劣天气慎重出行。三要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船,不违规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四要注意野外活动安全,未经当地管理部门许可,不独自、参与或组织野外探险考察或到未开放景区旅游,不在禁止用火区用火,防止毒虫野兽出没伤人,野营露宿注意选择安全地带。五要注意实践安全,不到非正规企业和非合法单位打工实习,防止受骗或陷入传销组织,未经专业培训不参与高危作业。六要注意食品卫生,勿饮酒无度。
七、请各小班班长于2015年7月8日下午6点前将小班学生留校统计表、暑期留校学生申请表(见附件)报学院团委办公室(4教615)备案(电子档发邮箱272429083@qq.com)。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将统一安排住宿。留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安排由学生资助办公室和校区学工部另行通知。
附件:暑期留校学生统计表
水利水电学院暑期留校学生申请表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