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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9-05 18:12:21 作者:访问量:1496

11级各小班:

  现将在2011级学生中开展2013-2014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技能绩效评定成绩评定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定办法

  本次项目评定工作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第五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内容实施,全部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及审核。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均应为2013-2014学年度获得。

  二、评定流程

(一)创新创业(技能)项目填报

针对不同内容采取职能部门统一录入及学生填报两种方式进行。

1. 职能部门统一录入

(1)录入内容

“课外实践”大类的“三大计划”(创新性实验计划、科研兴趣培养计划、专业技能提升计划)由教务处负责录入;

“课外实践”大类的“文化素质提升计划”及“社会实践”校级层面的项目由校(区)团委负责上传,院级层面的项目由学院团总支按照团委统一制定的规则评定并负责录入;

“课外实践”大类的“创业基金项目”内容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录入;

“竞赛获奖”大类的“挑战杯”项目由校团委负责录入;

“技能认证”大类下“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专业八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录入。

(2)录入流程:用职能部门账号/学院账号登陆教务系统进入用户界面→点击学工管理→点击综合素质测评→点击技能绩效成绩→上传数据。

(3)注意事项:

①要求上传的EXCEL表格每行数据的格式一致,否则数据不能完整上传,建议使用文本格式;

②上传各列数据必须准确,否则学生本人、班级、学院各数据库不能匹配一致。具体字段要求:

“校区”填“雅安/成都/都江堰”;“学院”须用学院全称,不得用简称;“姓名”中间不得空格;“班级”须使用教务处系统的简称;“项目题目”须相关填报项目名称,如发表文章填写文章题目;“项目大类”及“项目小类”须按照创新创业(技能)分值认定明细表(附表1)填写;“个人排名”中无个人排名的填“0”;“学年”统一填写“2013-2014”;“日期”按照“2014-09-01”格式填写;“分值”请严格按照创新创业(技能)分值认定明细表(附表1)上的项目对应分值填写;“学习委员审核”和“学院审核”两列标注为“是”;“学习委员姓名”、“学习委员审核日期”可空格;“是否有效”一栏空格;“学院审核人”填写审核老师姓名;“数据来源”一栏请标注为“某学院/团委/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处上传”。

③相同数据不能重复上传,如上传的数据有误,请与学生处联系删除后重新上传。

2.学生填报

 除以上项目外,其余所有项目均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填报(其中职能部门上传的项目,学生填报界面已经锁定,无法录入):

(1)填报流程:登陆教务系统的个人用户界面→点击“创新创业(技能)”→点击“填报创新创业技能项目”导航栏→填报项目。

(2)证明材料:学生填报内容须向班级审核小组提供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职能部门上传数据无须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科技成果类须提交成果授予单位颁发的证书;

公开发表文章须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学术会议论文交流须提交会议通知,论文集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竞赛获奖及技能认证类须提供相应证书,英语水平考试须提供考试成绩单;

其他语种证书及艺术体育类证书的颁证单位若非政府机构,须提供证书颁发机构的权威性证明。

⑥社会调查须提供社会实践调查登记表或调查报告。

(3)注意事项:

①学生实行自主申报制,过期不予补录;

②请同学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系统的填报说明并认真填写;

③学生可点击“查看个人创新创业技能项目”查看本人所有创新创业(技能)项目(含本人填报和职能部门上传的数据)及审核情况。同时,学生也可点击“查看班级创新创业技能项目”查看班级中所有学生的创新创业(技能)项目,以相互监督;

④填报的项目要经班级审核小组、学院及学生处、教务处审定后才能获得相应分值;

⑤填报内容未审核前可查看和删除,审核通过后不得进行修改和删除。

(二)项目审核

项目审核由班级审核小组初审、学院审核及学生处、教务处审定。

1.班级审核小组初审

(1)审核小组:小班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包含班长、学习委员的不少于5人的班级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可登陆学习委员及班主任账号查看班级学生网上填报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本班学生网上填报情况进行初审(审核需使用学习委员账号)。评定小组名单须报学院备案。

(2)审核依据:须严格按照职能部门统一制定的创新创业(技能)分值认定明细表进行审核(见附件1)。

(3)审核流程:使用学习委员账号登陆教务系统的个人用户界面→点击“学习委员”→输入班级密码进入班级管理页面→点击导航栏“创新学分”即可查看班级学生的创新创业(技能)项目数据→根据学生本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对学生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内容属实点击“学习委员审核通过”,否则不予通过)。

(4)全班公布并上报: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全班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将经班主任签字的审核项目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学院。

注意:班级审核小组须认真审核项目,填报数据经班级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

2.学院审核

学院对班级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核。

3.学生处、教务处审定

  学生处、教务处对学院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审定,系统自动生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成绩计算说明:技能绩效评定成绩=(个人获得成绩÷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成绩)×100

个人获得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四川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办法》中社会实践学分的记分办法,据实计算总分值,并按相关标准折算百分制。

  三、日程安排

1.95-8日:成立班级审核小组(名单发送电子档至1554507882@qq.com),向学院报备;学生自主填报;注:学生自主填报截止8日晚2400点,之后系统将锁定

2.95-12日:职能部门上传项目成绩;

3.99-10日:班级初审,将经班主任签字的审核项目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学院

4.911日:学院审核。

注:所有工作时间截止均为当日2400

5.2012、2013级时间安排:

    9.6-9日,成立班级审核小组(9.9日下午17:00前名单发送电子档至1554507882@qq.com,纸质交至4-615),向学院报备;

    9.6-12日,学生自主填报;

    9.13-14,班级初审;

    9.15下午15:00-18:00,将经班主任签字的审核项目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学院。

本次测评是实施新的综合测评办法和启用新测评系统的第一年,同时工作紧急,请各小班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随时保持信息交流和反馈,确保测评工作的高效实施。


  附件:1.创新创业(技能)分值认定明细表(电子版)

        2.文化素质提升计划操作细则

                                             水利水电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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