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1-2022级本科生团支部、2022-2023级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为更好的开展开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优入党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本人自愿申请。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及民主评议会推荐流程请参照《水利水电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
三、名额分配
基层团支部推荐:本科生2021、2022级各团支部0-1人;研究生各团支部0-1人。各学生组织推荐名额:院党建办、院团委、院学生会0-1人。特别优秀的,经党支部推荐,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四、需提交资料
1.附件一:《关于某某某同志入党民主测评评议表》(民主评议会上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须每人填写一份进行投票、评议会完后附件一由团支书自行留档);
2.附件二:《关于某某某同志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会后由团支书整理好后交给督查党员);
3.附件三:《入党征求意见记录表》(由驻党考察填写后交由党支部);
4.附件四:《各团支部推荐考察对象信息表》(由团支书填好电子档后上交指定邮箱);
5.相关材料:(电子档)
党校结业证书,2023-2024学年必修加权平均成绩,英语、计算机过级情况证明材料(证书或教务系统截图),各项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需收集电子档。
6.材料上交
(1)电子档材料(附件二、附件四与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上传至党建办邮箱:slsddjb@163.com;
电子档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中午12:00;
(2)附件二及附件三由团支书直接交于相关督察党员同志。督察党员同志交于支部的时间地点等候群通知。
五、时间安排
1.10月21日—10月22日中午12:00各小班自主召开民主评议会。
要求各个小班支书在会上强调清楚推优入党的硬性条件,申请入党的同学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各小班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需填写附件一《关于某某某同志入党民主测评评议表》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评定,同时强调未申请同学积极给申请的同学提出建议。
2.10月22日中午12:00前团支书按前文要求提交材料。
3.10月22日中午12:00—10月23日中午12:00各小班配合支部党员开展群众基础考察工作,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及投票表决,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
六、注意事项
1.小班民主评议会时用的是附件一:《关于某某某同志入党民主测评评议表》,会上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须每人填写一份。
2.班长支书统计参会人数,告知督查党员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凡参会人数少于团支部总人数4/5的班级,此次民主评议无效。
3.赞成票数应超过参会人数1/2以上,方可有效。
4.请见通知后及时将小班民主评议的时间以QQ的方式通知党支部对应的督查党员(驻党)。
5.评议结果需在小班进行公示两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可与群众基础考察同时进行。
6.各个团支部务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一经发现有舞弊现象,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并报学院处理。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