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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4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2024-09-18 08:21:02 作者:访问量:98

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及程序

1、团支部推荐:本人提出申请→小班民主推荐(各党团支部择优排序推荐学员)→班主任审核→党支部讨论确定→院党委审核→公示→名单上报。

2、党支部推荐:本人提出申请→驻班党员推荐→班主任推荐→党支部讨论确定→院党委审核→公示→名单上报。

3、学院推荐:本人提出申请→院党委讨论确定→公示→名单上报。

4、学校职能部门推荐:本人提出申请→出具推荐信→院党委讨论确定→公示→名单上报。

具体请参照《水利水电学院推荐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实施办法(试行)》

二、推荐条件及名额

(一)基本条件:

1、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具有强烈的入党意愿,且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4、入校以来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含夜不归宿、无故旷课、不假离校等),上学期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

5、2021、2022、2023级申请人上学年必修加权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50%

6、各小班团支部推荐名额:2021级各团支部0-1个名额,2022级各团支部0-1个名额,2023级各团支部0-1个名额,研究生各团支部0-2个名额;

各党支部推荐名额:各专业党支部0-1个名额;

各学生组织推荐名额:院党建办、团委、院学生会各0-1个名额。

(二)优先条件:

1、英语通过国四级、六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及以上者;

2、获得院级及以上各项表彰及奖励者;

3、担任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者。

(三)其他:

往期培训班未结业学员必须再次参加团支部推荐工作会议,经由团支部民主推荐后方可参加本期党校学习,重修学员占班级名额,部门推荐学员不占班级名额。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各团支部于2024年9月20日12:00之前将拟推学员名单(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水利水电学院党建办公室:slsddjb@163.com),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综合楼312学院党委办公室。

2、请各学生组织于2024年9月19日12:00之前将拟推学员名单(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水利水电学院党建办公室:slsddjb@163.com),纸质版交至综合楼312学院党委办公室。

3、请各学生党支部经支委会讨论后,于2024年9月20日之前将拟推学员名单(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水利水电学院党建办公室:slsddjb@163.com),附件1纸质档交至综合楼312学院党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小班团支部需召开支部会议,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民主推荐并排序上报

2、各团支部驻党应协助、指导团支部做好推荐工作;

3、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团支部本学年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4、若学院总推荐人数超出学院所分配名额,则根据优先条件择优选择。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办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