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为更好的开展开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优入党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推荐条件及民主评议会推荐流程请参照《水利水电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2.青年大学习完成率原则上在90%以上。
三、名额分配
基层团支部推荐:研究生各团支部0-3人,2019级各团支部0-1人,2020级各团支部每班0-2人,2021级各团支部每班0-3人;院学生组织推荐:党建办公室0-2人,团委0-2人,学生会0-2人。
四、需提交资料
1.附件一:《团支部团员投票记录表》(民主评议会上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须每人填写一份进行投票、评议会完后附件一由团支书自行留档);
2.附件二:《团支部民主评议记录表》(会后由团支书整理好后交给督查党员);
3. 附件三:《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会后由团支书整理好后交给督查党员);
4.附件四:《各团支部推荐考察对象信息表》(由团支书填好电子档后上交指定邮箱);
5.相关材料:(纸质档+电子档)
党校结业证书,2021-2022学年自然年加权平均成绩,英语、计算机过级情况证明材料(证书或教务系统截图),各项表彰奖励(占党校资格考试成绩的40%,有效证明详见附件五)等证明材料需收集纸质档与电子档。
6. 材料上交
(1)电子档材料(附件四与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上传至党建办邮箱:slsddjb@163.com;电子档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2:00;
(2)附件二、附件三及相关材料的纸质档由团支书直接交于相关督察党员同志。督察党员同志交于支部的时间地点等候群通知。
五、时间安排
1.10月8日—10月11日各小班自主召开支部团员大会。
要求各个小班支书在会上强调清楚推优入党的硬性条件,申请入党的同学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各小班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需填写附件一《团支部民主评议记录表》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评定,同时强调未申请同学积极给申请的同学提出建议;
2.10月12日12:00前团支书按前文要求提交材料;
3.10月13日—10月15日各小班配合支部党员开展群众基础考察工作,届时将由支部党员联系小班;
4.10月16日党支部统一组织理论知识集中考察,具体的时间地点会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小班民主评议会时用的是附件一:《团支部团员投票记录表》,会上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须每人填写一份;
2.班长支书统计参会人数,告知督查党员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凡参会人数少于团支部总人数4/5的班级,此次民主评议无效;
3.赞成票数应超过参会人数1/2以上,方可有效;
4.请至少提前一天将小班民主评议的时间以QQ的方式通知党支部对应的督查党员(驻党);
5.评议结果需在小班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可与群众基础考察同时进行;
6.各个团支部务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一经发现有舞弊现象,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并报学院处理;
7.若因疫情等影响无法召开线下评议会,各团支部线上举行,并将相关材料备案留档,待线下恢复后交给督查党员。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