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8、2019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为更好的开展开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优入党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及民主评议会推荐流程请参照《水利水电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三、需提交资料
1.附件一:《团支部团员投票记录表》(民主评议会上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须每人填写一份进行投票、评议会完后附件一由团支书自行留档);
2.附件二:《团支部民主评议记录表》(会后由团支书整理好后交给督查党员);
3. 附件三:《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会后由团支书整理好后交给督查党员);
4、附件四:《各团支部推荐考察对象信息表》(由团支书填好电子档后上交指定邮箱);
5.相关材料:(纸质档)
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2020-2021学年自然年加权平均成绩(截图打印下来),英语、计算机过级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书或教务系统截图),各项表彰奖励复印件。
4. 材料上交
(1)附件四电子档上交:
水利专业:slsdxysldzb@163.com
水电专业:slsdxysdzyxsdzb@163.com
能动专业:slsdxynddzb@163.com
电子档上交截止时间为4月20日22:00;
(2)附件二、附件三及相关材料纸质档由团支书直接交于相关督察党员同志。督察党员同志交于支部的时间地点等候群通知。
四、时间安排
1. 4月19日—4月20日各小班自主召开民主评议会。
要求各个小班支书在会上强调清楚推优入党的硬性条件,申请入党的同学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各小班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需填写附件一《团支部民主评议记录表》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评定,同时强调未申请同学积极给申请的同学提出建议。
2.4月20日22:00前团支书按前文要求提交材料。
3.4月21日—4月23日各小班配合支部党员开展群众基础考察工作,届时将由支部党员联系小班。
4.4月23日党支部统一组织理论知识集中考察,具体的时间地点会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小班民主评议会时用的是附件一:《团支部团员投票记录表》,会上没有申请推优入党的同学须每人填写一份。
2.班长支书统计参会人数,告知督查党员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凡参会人数少于团支部总人数4/5的班级,此次民主评议无效。
3.赞成票数应超过参会人数1/2以上,方可有效。
4.请至少提前一天将小班民主评议的时间以QQ的方式通知党支部对应的督查党员(驻党)。
5.评议结果需在小班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可与群众基础考察同时进行。
6.各个团支部务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一经发现有舞弊现象,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并报学院处理。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