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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雅安校区2014级学生进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知

2017-03-22 09:14:51 作者:访问量:784


一、测试项目

1.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50米跑、1000米跑。

2.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50米跑、800米跑。

二、测试方式

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分室内和室外两种方式进行:

1.室内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在体育馆体质测试室进行。

2.室外测试项目: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集中在运动场测试。

三、测试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参加测试。各位同学要注意及时了解本测试时间安排,相互转告,以免漏测。

2.在安排测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或身体不适宜参加测试(生病、受伤、女生例假等),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体育学院公共教学部办公室并在本学年度测试时段内另行安排测试时间。

3.每个项目测试时,学生均应向测试教师主动出示学生证或一卡通(带有学号的有效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测试中,如出现作弊替考等现象,将上报教务处、按《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规定进行处理,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测试。

4.参加测试的学生均应穿运动服、运动鞋,严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严禁携带小刀、钥匙等尖锐、硬质物品。

5.测试前三天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睡眠与体力的积蓄,忌熬夜、空腹、饱食、饮酒后进行测试。

6.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运动系统疾病等以及其它各种不适宜参加测试的疾病者严禁参加《标准》测试,并应体育学院公共教学部办公室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以及医院病情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7、残疾、手术后或受到其它各种不适宜参加测试的伤害(病)者严禁参加《标准》测试,并应体育学院公共教学部办公室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以及医院病情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可免于执行《标准》

8.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程序:①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②填写申请表;③家长签字(教育部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由学生本人签字);任课教师审核签字;④交体育学院公共教学部办公室审核。

9.测试前请各位同学确认个人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测试,如有隐瞒个人身体状况,在身体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下参加测试,自行承担责任。

10.学生测试前由体育教师统一指导,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11.测试时服从测试老师的安排与要求,严禁嬉戏打闹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2.学生测试时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及时报告教师。

13.800米、1000米测试时,随着跑速的提高,氧气供应不足,会出现胸部发闷,呼吸节奏被破坏,呼吸困难,四肢无力的现象,出现以上症状时应加深呼吸,双手叉腰,适当减慢速度,坚持一段时间后,疼痛会逐渐消失,若实在无法坚持,应立即停止测试。

14.800米、1000米测试结束后,不应立即坐下休息,以免因头部暂时性缺氧而出现眩晕甚或休克,需慢走调整好呼吸、心跳后再休息。同时,应做好放松活动,以尽快恢复体力和肌肉的力量。

15.所有测试结束后,学生应确保身体无不舒服症状后,方可离开测试现场。

1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2882255

附件1:各项目具体测试方法

附件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体育学院公共教学部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