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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社会捐资类奖学金(补充)的通知

2025-10-09 17:17:21 作者:访问量:793

全体2022-2024级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现将水利水电学院2024-2025学年社会捐资类奖学金(补充)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华江后浪奖学金


全院评选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3000元/名;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三等奖3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二)成都中土奖学金


全院评选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3000元/名;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三等奖3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三)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类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含“农大菁英”助学计划)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1.学生申报:10月14100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报,小班完成推荐评选及公示,班级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附件1汇总,文件夹命名为”班级+优学、社捐奖学金“,发送至邮箱:slsdxuexibu@126.com并加入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类奖助学金申请群1067644020。


2.学院资格审查:10月14-10月17日。


3.学院公示:10月17日-10月20日。


4.上报学校:10月20日


五、注意事项


因时间相对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过期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