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给学生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水利水电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 迎 马 海
成 员:胡 建 卢修元 王 莹 唐科明 赵 洋
秘 书:王海燕
纪检督查:胡建
二、基本原则
校区间不转专业(参军退役复学学生除外)。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同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一或大二在读学生;
2.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排名截止至2025年5月6日);
3.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
3.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4.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四、接收计划
专业
年级 |
农业水利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023级 |
25 |
29 |
11 |
2024级 |
25 |
31 |
31 |
五、录取依据
1.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若申请人数在转入的专业年级可转入人数限额内,则全部录取。
2.若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出本专业本年级可转入人数限额,则按照以下方式择优录取。
(1)录取排序方法为:①、已修/在修《高等数学》或《大学物理》课程的学生;②、在①未满额情况下,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其他学生。学院按照①②顺序分类入围,按照转入学生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择优依次录取。
(2)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相同,按照《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加权平均成绩(成绩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数学、英语加权平均成绩相同情况下,取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雅思(IELTS)、托福(TOEFL)等证书者优先。
六、时间安排
1.学生网上申请:5月9日8:00-12日18:00。
2.学院网上审核转出时间:5月13日8:00-14日18:00。
3.学院审核转入学生第一志愿:5月15日8:00-5月17日18:00。
4.学院审核转入学生第二志愿:5月18日8:00-5月20日18:00。
5.学院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批准后统一公布。
七、学籍与学业
(一)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秋季学期开学到综合楼312报到注册,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不得撤销。
(二)学院对课程免修、补修、选课等相关工作进行引导,各专业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培养方案的介绍及学业的指导。
咨询电话:王老师,0835-2882239
纪委监督:胡建
纪委监督电话:0835-2883069
特别提醒:凡申请转入我院第一、第二志愿各专业的所有本科生以实名制信息(年级/专业/姓名)加QQ 群:1027039468。
水利水电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