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度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考核
(一)考核对象
中层领导干部,各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年度工作实绩、工作岗位上的贡献及奉献,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展望。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或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职责履行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时间地点
1.中层领导干部:12月23日下午14:30-15:30
2.教职工:12月23日下午15:30-18:00
3.地点:4教216会议室
(四)考核流程
1.党委书记领学学校文件中关于考核的内容、标准、结果使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2.学院处级领导做述职述责述廉汇报和民主测评。
3.学院系室主任做系室工作汇报,每人不超过5分钟。述职顺序详见附件。
4.每位教职工做述职报告,每人不超过3分钟(述职顺序详见附件)。
5.考核结束,请交《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打印签字稿给行政办公室。
(五)考核推优
各系室按照在编人数的30%推荐(四舍五入),合同制按照按30%单列评定优秀,并对考核推优结果严格排序。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师,抓党建述职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2.各系室拟推荐优秀的名单,于23日上班前发给鲁妮。
3.全体教职工需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年终考核及学院领导年终述职。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发〔2023〕8号)和《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发〔2023〕2号),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
4.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级。
5.考核结束,学院公示考核结果3天,上报学校人事处,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附件1: 年度考核述职顺序表
附件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 水利水电学院纪委 水利水电学院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