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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12-19 09:46:17 作者:访问量:0


 

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24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考核

(一)考核对象

中层领导干部,各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年度工作实绩、工作岗位上的贡献及奉献,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展望。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或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职责履行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时间地点

1.中层领导干部:12月231430-15:30

2.教职工:12月2315:30-18:00

3.地点4216会议室

(四)考核流程

1.党委书记领学学校文件中关于考核的内容、标准、结果使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2.学院处级领导做述职述责述廉汇报和民主测评。

3.学院系室主任做系室工作汇报,每人不超过5分钟。述职顺序详见附件。

4.每位教职工做述职报告,每人不超过3分钟(述职顺序详见附件)。

5.考核结束,请交《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打印签字稿行政办公室。

(五)考核推优

各系室按照在编人数的30%推荐(四舍五入),合同制按照按30%单列评定优秀,并对考核推优结果严格排序。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师,抓党建述职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2.各系室拟推荐优秀的名单,于23日上班前发给鲁妮。

3.全体教职工需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年终考核及学院领导年终述职。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发〔20238号)和《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发〔20232号),高度重视年考核工作。

4.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级。

5.考核结束,学院公示考核结果3天,上报学校人事处,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附件1: 考核述职顺序表

附件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   水利水电学院纪委   水利水电学院

                                                                                                                                                                                    202412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