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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工作履历考核的通知

2024-07-12 15:12:14 作者:访问量:1134

各位学生干部:

为完善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数据,客观、真实、公正地对学生干部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18日

二、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担任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党支部、学院团委、学生会、党建办、小班班委、院文体队伍的学生干部。

三、考核说明

考核对象单位

考核人

基础分

附加分

院主席团成员

负责老师

20、21级合格1分(最多认定2个岗位,第二个岗位0.5分)

22、23级合格2分(最多认定2个岗位,第二个岗位1分)


优秀3分(获评比例20%)

良好2分(获评比例40%)


部长

主席团

学生党支部支委

负责老师

班委

班主任

部门成员(除部长)

部长

院文体队伍

负责老师


优秀2分(获评比例20%)

良好1.5分(获评比例40%)

合格1分


四、相关要求

1、考核标准:参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管理”,结合其工作表现打分,并填写附件《附件2: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工作履历考核》。

2、人员比例:考核优秀率、良好率不超过所在学生组织总人数(含部长)的20%、40%。学生组织所有成员拉通排名,不分年级。学院的主席团单独算作一个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名额与其分管的部门无关。

3、院学生会大一的成员可参评德育-学生干部(社会工作)板块的基础分和德育-社会工作获评表彰的附加分。优秀率和良好率不超过所在学生组织总人数的20%和40%(不实行四舍五入,优秀不占用良好名额)。

4、学院团委、学生会、党建办考核流程 :

①部长对部门成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附件2: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工作履历考核》发送给分管主席确认。

②主席团对部长进行考核,填写附件2并将结果发送给指导老师确认。

③主席团联系指导老师进行考核。

注:主席团将附件2汇总后并填写《附件1: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情况说明(必填)》打包为一个文件夹重命名为“团委学生会党建办考核结果”并于7月18日18:00之前发送至二课部邮箱slsdekb@163.com

5、班委、院文体队伍考核:请同学们主动联系负责老师(班主任)填写《附件2: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工作履历考核表》,考核完毕后,请将文件重命名为:“考核对象+考核”(例:水电202301班委考核)并于7月18日18:00之前发送至邮箱二课部邮箱slsdekb@163.com,由学院统一上传任职履历得分。

例: 班委(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共7人,其中优秀名额不超过7×0.2=1.4,即优秀名额1人,良好名额不超过7×0.4=2.8,即良好名额为2人。

五、注意事项

1、同时担任多个职务,最多按两个职务加分,第二职务加分按50%折算(此次上交原始分数,无需自行折算,后续折算由院二课统一计算),其他职务只记录不加分。考核分最高的职务为第一职务,其次为第二职务。

2、院文体队伍成员独立赋分,由负责老师考核合格后,根据考核等级分别在艺术团训练和体育队训练版块(均为附加分)赋优秀2分,良好1.5分,合格1分,其中优秀获评比例20%,良好获评比例40%。

水利水电学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