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院党委同意,院学生会将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四川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考试重修。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一个班级为学代会的一个选举单位,除毕业年级与研究生以外,学代会选举单位共计42个。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2.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168人。
3.选举原则:
代表候选人由小班按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开展班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差额形式,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的构成
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代表中党员代表、女代表、不同年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各类省、校级先进学生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结构由各选举单位把握。
5.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学生小班实际情况,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两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2)正式代表选举
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举行班会(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二、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把选举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
2.各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小班班主任担任主任,成员应包括班级团支书、班长、普通学生代表,委员会人数在三至五人之间。
3.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代表选举工作全权负责,选举工作务必在5月13日前结束。将选举过程证明材料(选举照片1-2张)及代表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于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3171712580@qq.com。
4.各选举单位正式代表选举完成并经学院汇总后,由学院学生会对正式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5.请选举出的正式代表在5月9日晚上24:00前加入qq群:820364946。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七次学代会筹委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