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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2023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 “学术成果板块”第二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8-31 15:51:30 作者:访问量:379

水利水电学院2023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公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体系方案 (试行) 的通知》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二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 (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代表作(第一次认定通过并计分的,若有更高级别论文可申报本次认定) 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 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 (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专利 (第一次认定通过并计分的不得再申报)

二、认定流程

() 学院认定

1.各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 (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2. 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附件 2 3 ),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上述材料请打包命名为【学术认定+班级+姓名】9310:00发至邮箱:slsdekb@163.com

3. 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后将尽快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

4. 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 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工作需统计20225月以后的学术成果。请同学们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过时不候

2.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罗老师,0835-2882076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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