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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奖】水利水电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21-10-01 21:25:05 作者:访问量:2807

全体2018-2020级同学:

为奖励在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结合《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学字〔20213号),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及材料上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和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核定指标3人;奖励金额8000/生·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20-2021学年操行得分达到80分以上;

5.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2020-2021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学院同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6.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成绩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核定指标44人;奖励金额5000/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操行得分达到80分以上;

5.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2020-2021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10%后,但位于前30%的,必须在2020-2021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寒梅飘香工程“三星”评选、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挑战杯);

6.首先满足在评选范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前10%的同学,其次再按条件评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同学。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7. 参评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2020-2021学年,即20209月完成认定的对象),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8. 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国防定向生和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9. 长期参与校内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10.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兼得,当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全校每年评选20名,奖励金额2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 获评者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参评条件为:

1.已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评资格者;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3.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校级及以上表彰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寒梅飘香三星评选、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挑战杯)。

二、日程安排

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1. 同一学年内,“奖奖不重复”,即获得其中一项奖学金的不能同时获得其他类奖学金

2. 拟评选同学在学工系统进行填报时,凡是材料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将取消资格,填写规范见附件4

3. 2019级转专业学生在现有班级参评,2020级转专业学生在原有班级参评

4.为方便后续工作安排,请相关申请者于103日前进群。国家奖学金申请者qq群:57761327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qq群:922153195

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水利水电学院奖励资助评审办公室

20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