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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推荐2021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2021-09-08 11:00:15 作者:访问量:282

学院2018、2019、2020级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

二、推荐条件及名额

(一)基本条件:

1、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具有强烈的入党意愿,且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4、入校以来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含夜不归宿、无故旷课、不假离校等),上学期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

5、申请人2020-2021学年自然年加权成绩(学工系统)排名小班前50%

6、各小班团支部推荐名额:2020级各团支部2个名额,2019级各团支部2个名额,2018级各团支部1个名额。

(二)优先条件:

1、英语通过国四级、六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及以上者;

2、获得院级及以上各项表彰及奖励者;

3、担任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者。

(三)其他:

2020年上半年培训班未结业学员必须再次参加团支部推荐工作会议,经由团支部民主推荐后方可参加本期党校学习。重修学员占班级名额。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各团支部于2021年9月1118:00之前将拟推学员名单(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水利专业:slsdxysldzb@163.com;水电专业:slsdxysdzyxsdzb@163.com;能动专业slsdxynddzb@163.com),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综合楼305学院党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小班团支部需召开支部会议,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民主推荐并排序上报;

2、各团支部驻党应协助、指导团支部做好推荐工作;

3、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团支部本学年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4、若学院总推荐人数超出学院所分配名额,则根据优先条件择优选择。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办

2021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