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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暑假及留校学生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7-06 17:59:36 作者:访问量:1201

全院各班班主任及各小班:

2021年暑假在即, 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暑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暑假及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放假安排

学生在完成所有考试后,向班主任及学院报备行程信息即可离校。

暑假时间从2021717日(周六)开始;

② 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828日(周五)至829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注册地点:四教120(本人带上学生证);

8291600点前,各班班主任将学生返校情况(填写附件1)重命名为“班级+返校情况”例:水利201801返校情况,发送至邮箱496371844@qq.com

830日(周一)正式上课

学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返校报到具体要求开学前另行通知。


二、学生留校申请审批

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考研、学习、实习、实践及实验需留校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日常管理”→“请销假”→“寒暑假留校管理”版块履行申请手续,网上确签《2021年暑假学生留校安全自律承诺书》(附件3)。

学生应主动向班主任说明留校原因和时间并于710日上午12:00前在线提交申请,同时加入留校QQ群:314901002并主动提醒班主任进行学工系统审批。

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并于711日上午10:00点前完成审批工作学院进行线上初审。学生处审批通过后,学生方能暑假留校。


三、暑假留校学生管理

1. 留校住宿

暑假留校学生不得擅自在外住宿,留校住宿由后勤管理处宿舍管理科统一安排,具体事宜由后勤管理处另行通知。

2. 出行管理

暑假留校学生出行须按照《2021年暑假留校出行告知书》(附件2)及属地防控管理要求,违反学校出行要求的,将取消暑假留校资格。违反疫情管理相关规定的,将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安全纪律要求

1. 恪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全体同学应自觉遵守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对于各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必惩必办。遵守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2.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

不乘坐无牌无照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船只;不到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不酗酒;严防溺水事故,不到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溺水情况,不盲目下水营救;注意防雷电、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雨天不要在河道沟渠低洼地段和悬崖等危险地段附近逗留,恶劣天气谨慎出行。

3. 提高辨别能力,防范电信诈骗

了解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强化防骗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高度警惕电信诈骗、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如遇到应及时报警。

4. 重视疫情防控,做好个人防护

应关注新冠疫情变化情况,禁止前往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如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密接史应及时报告。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就医。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区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五、管理工作要求

1. 各小班在放假前须组织班会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强调防范电信诈骗,进行食品安全、防溺防雷、疫情防控等知识的教育,引导学生合理规划暑假时间,保持身心健康,度过充实假期。

2.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班主任应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3.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十案七制三流程一体系”的规定,有序开展各类实习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抓紧抓实抓细假期疫情防控及学生管理工作。


六、其他

工作联系人: 赵思越  电话:0835-288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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