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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1-03-19 11:22:03 作者:访问量:1203

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大抓基层、抓大基层”工作要求,现将2020-2021 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团支部结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要求,全体团员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一以贯之的要求和希望,思考新时代的奋斗方向;对照先进党员事迹,思考担负的职责使命;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自身不足,明确改进方向于329日前完成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和团员先进性评价。

(二)教育评议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三)团员围绕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委会综合个人评价、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级,并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

注:

1、评议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2、各支部将评选结果填写至“附件一”,并于3291200发至学院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邮箱1937714113@qq.com

3、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申请团内评优相关奖项,学院将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院团委将随机抽查各支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水利水电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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