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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1-03-09 21:41:44 作者:访问量:2016

学院2018、2019、2020级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为更好的开展开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

二、推荐条件及推荐流程参照《水利水电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三、推荐名额

2020级各团支部8个名额,2019级各团支部3个名额,2018级各团支部2个名额。

四、材料上交

各团支部团支书于2021年3月13日12:00之前,将附件二:《团支部民主评议记录表》(纸质)、附件三:《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纸质)、推荐对象的必修课累计加权成绩截图(纸质)、综测成绩截图(纸质)、各项证书表彰奖励复印件交于督察党员。

各团支部团支书于2021年3月12日18:00按专业将附件四:《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相应邮箱(水电专业:861758546@qq.com;水利专业:2182318526@qq.com ; 能动专业:1807420966@qq.com )

五、注意事项

1、小班民主评议会时用的是附件一:《团支部团员投票记录表》,参与投票的同学须每人填写一份。

2、班长支书统计参会人数,并在附件二:《团支部民主评议记录表》上写明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凡参会人数少于团支部总人数4/5的班级,此次民主评议无效。

3、小班民主评议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程序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办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