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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2020-05-29 14:43:31 作者:访问量:1723

171819级各小班及研究生:

根据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院学生会将于20206月中旬召开四川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2.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6.学代表应是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四川农业大学章程》的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会会员。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有本专科学生的小班为一个选举单位,研究生单列为一个选举单位,学代会选举单位共计47个。

2.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144人。

3.选举原则:

代表候选人由小班按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开展班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差额形式,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的构成

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代表中党员代表、女代表、不同年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各类省、校级先进学生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结构由各选举单位把握。

5.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学生小班实际情况,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两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选举单位“选举工作代表委员会”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2)正式代表选举

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举行班会(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二、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把选举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

2.各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小班班主任担任主任,成员应包括班级团支书、班长、普通学生代表,委员会人数在三至五人之间(委员会名单于5.31日星期日下午18:00前上报,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564085760@qq.com,上报格式详见附件2)。

3.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代表选举工作全权负责,选举工作务必在63日前结束。将代表统计表于6月4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1052270040@qq.com(格式见附件3)。

4.请选举出的学代表在6月5日下午18:00前加入qq群:936754913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第三次学代会筹委会  

2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