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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0-03-30 16:59:38 作者:杨丽萍访问量:3497

各团支部、院团委各部门:

按照校团委2019-2020年度开展团内评优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且择优到校团委进行表彰。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19-2020年度团内评优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院团委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时间:20195-20204月。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包括毕业生支部及研究生支部)、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和学院团委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不重复参评。

二、奖项设置

1.评选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

2.颁发证书或奖状,个人荣誉不设奖金。

三、评选项目及指标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核定名额:校级3

2.参评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养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积极参与最佳团日活动评比,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风好、学风浓,团支部成员总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支部成员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二)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全校不超过10个)

1.申报支部在2019-2020学年度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中产生。

2.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好“两个维护”。

3.组织基础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从严治团要求,规范开展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4.工作成效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特色,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大胆进行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得到团员青年高度认可。

5.班子建设好。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

6.支部成员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全校不超过10个)

1.2019-2020学年度中任满1年的小班团支书或班长,且本年度拟评为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所在团支部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2.理想信念坚定,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做好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教育工作,组织支部成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不断提升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

3.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认真做好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内信息统计、智慧团建等基础性团务工作。

4.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支部团员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5.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服务团员青年成长,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群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推荐名额:团支部和学院团委部门具体名额见附件1 推荐名额请根据民主评议结果排序,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干部,仅为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院团委各部门成员。

3.参评条件: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任职一届以上(新生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6个月以上);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30%

(五)优秀共青团员

1.推荐名额:每个团支部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名额请根据民主评议结果排序,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2.参评对象:各团支部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不参与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3.参评条件: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支部排名前1/4

四、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自主申报填写附件2拟评优秀集体汇总表材料审核五四红旗团支部答辩院团委评审、公示团支书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二)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

申报支部在2019-2020学年度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择优产生,同时填写附件3《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申报表》。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

申报团支书在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书中产生,同时填写附件4《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自主申报团支部民主推荐团支书统一填写本支部拟推人员信息(填写附件2院团委评审、公示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三)优秀共青团员

自主申报→团支部民主推荐→团支书统一填写本支部拟推人员信息(填写附件2)→院团委评审、公示→本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院团委审批→校团委终审

五、具体日程安排

进程

日期

工作内容

各支部推优、材料上报

330-42

申报优团、优干材料(附件3、附件4 )电子档(以支部的格式命名,如:水利201801)发送至邮箱3260387862@qq.com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材料收集截止42日中午12

五四红旗团支部答辩

4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准备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标兵团支部以及十佳团支部书记的班级提前准备PPT,将申请材料(附件2、附件3 、附件4发送至邮箱3260387862@qq.com.材料收集截至42日中午12点。

材料评审结果确认

43 -7

43日院网公示个人评优

47日院网公示集体评优

学工系统申报阶段

44-8

开启团员、团干、团支部评优批次,评审对象在学工系统集中申报

公示、表彰

六、组织实施

1.各奖项自愿参评,评选活动须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团内评优资格。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拟推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评选,统一公示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以及造成不良后果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2.申报表一切信息需保证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评选资格,请仔细阅读各项奖项评比要求。

3.若在疫情期间有突出事迹,可在申请表中进行说明。

4.各团支部、院团委部门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指定地邮箱,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

5.如有疑问请在学院组织部群中咨询,咨询QQ团干交流群:535839886

水利水电学院团委

20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