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各团支部: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15年6月6日在都江堰校区召开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为配合学校完成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学院将通过选举产生10名代表参加此次学代会,学院选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纪;
3.品行端正,团结同学,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
5.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全院非毕业生小班29个。
2.选举原则: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3.代表结构:正式代表中党员代表、学生会干部代表、不同年级代表、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各类先进学生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4.因代表名额的限制和我院学生小班的实际情况,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三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各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超过1人,所提名的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须在所在班级民主表决通过的基础上产生(参加表决的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通过方可获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后须在小班内公示3天。
(2)代表候选人提名:学院选举工作委员会成员对小班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查,并按正式代表名额120%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产生后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
(3)正式代表选举:由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全院班长会议(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选举产生10人正式代表名单。正式代表名单产生后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
5.本届学院学生会主席,若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则由校学生会直接提名成为本学院代表候选人进入学院的正式代表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二、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3日:召开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水利水电学院代表选举启动会;
2.4月13日-4月17日:各小班通过选举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3.4月18日(上午8:30-11:00):各小班将提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材料,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4-122学生会办公室;
4.4月19日:选举工作委员会成员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查,酝酿12人的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
5.4月20日-4月22日: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
6.4月23日:召开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水利水电学院代表选举会议,选举正式代表10名。
7.4月24日-4月26日:10人的正式代表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选举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组织与开展。
2.各小班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须提前向选举工作委员会报备时间地点,由选举工作委员会成员到场督导。(各小班应在会议前一天将小班会议时间、地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通过邮箱发送至360383956@qq.com)
3.本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院团总支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选举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35-2882071 举报地点:团总支办公室(4-615)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水利水电学院代表情况统计表
2.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代表基本信息表
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