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学院现将 2025 年度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考核
(一)考核对象中层领导干部,各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包括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
2.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年度工作实绩、工作岗位上的贡献及奉献,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展望。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或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职责履行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时间地点
1.中层领导干部:12 月 30 日上午 8:30-9:30
2.教职工:12 月 30 日上午 9:40-12:00
3.地点:综合楼 314 会议室
(四)考核方式
全体教职工结合考核内容开展总结,在岗教职工(不含处级领导)认真按照要求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汇报。
(五)考核流程
1.党委书记领学学校文件中关于考核的内容、标准、结果使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2.学院处级领导做述职述责述廉汇报和民主测评。
3.学院系室主任做系室工作汇报,每人不超过 5 分钟。述职顺序详见附件。
4.每位教职工做述职报告,每人不超过 3 分钟(述职顺序详见附件)。
5.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评议。
6.考核结束。
(六)考核等次
1.师德师风考核:在岗教职工在工作岗位做出突出成绩,深受师生赞誉,在较大范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各系室教职工(含合同制)“优秀”等次人数按考核人数的 30%(四舍五入)推荐,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员需提供认定依据。
2.年度考核:各系室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按在编教职工的 20%(四舍五入)推荐,并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选严格排序;学院按合同制教职工 20%(四舍五入)单列推荐合同制优秀人选。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师,抓党建述职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2.教职工师德评价考核与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同步进行或先行考核,师德评价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优秀原则上师德师风考核应为优秀。
3.各系室组织教职工开展总结,于 12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12 点之前,将系室全体人员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A4 纸 1 页,可双面打印,教职工对应签字)、系室教职工考核等次推荐情况汇总表(系室主任签字)纸质版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 625021944@qq.com)交至周琴处。
4.全体教职工需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年终考核及学院领导年终述职。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人发〔2023〕8 号)、《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教工部发〔2025〕5 号)和《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发〔2025〕40 号)等文件,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
5.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级。6.考核结束,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5 个工作日,上报学校人事处,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附件 1: 年度考核述职顺序表
附件 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 3:教职工年度考核推荐情况汇总表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 水利水电学院纪委 水利水电学院
202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