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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12-22 10:28:59 作者:访问量:

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学院现将 2025 年度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考核

  一)考核对象中层领导干部,各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包括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

  2.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年度工作实绩、工作岗位上的贡献及奉献,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展望。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或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水平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职责履行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时间地点

  1.中层领导干部:12 月 30 日上午 8:30-9:30

  2.教职工:12 月 30 日上午 9:40-12:00

  3.地点:综合楼 314 会议室

  (四)考核方式

  全体教职工结合考核内容开展总结,在岗教职工(不含处级领导)认真按照要求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汇报。

  (五)考核流程

  1.党委书记领学学校文件中关于考核的内容、标准、结果使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2.学院处级领导做述职述责述廉汇报和民主测评。

  3.学院系室主任做系室工作汇报,每人不超过 5 分钟。述职顺序详见附件。

  4.每位教职工做述职报告,每人不超过 3 分钟(述职顺序详见附件)。

  5.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评议。

  6.考核结束。

  (六)考核等次

  1.师德师风考核:在岗教职工在工作岗位做出突出成绩,深受师生赞誉,在较大范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各系室教职工(含合同制)“优秀”等次人数按考核人数的 30%(四舍五入)推荐,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员需提供认定依据。

  2.年度考核:各系室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按在编教职工的 20%(四舍五入)推荐,并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选严格排序;学院按合同制教职工 20%(四舍五入)单列推荐合同制优秀人选。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师,抓党建述职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2.教职工师德评价考核与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同步进行或先行考核,师德评价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优秀原则上师德师风考核应为优秀。

  3.各系室组织教职工开展总结,于 12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12 点之前,将系室全体人员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A4 纸 1 页,可双面打印,教职工对应签字)、系室教职工考核等次推荐情况汇总表(系室主任签字)纸质版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 625021944@qq.com)交至周琴处。

  4.全体教职工需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年终考核及学院领导年终述职。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人发〔2023〕8 号)、《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教工部发〔2025〕5 号)和《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发〔2025〕40 号)等文件,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

  5.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级。6.考核结束,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5 个工作日,上报学校人事处,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附件 1: 年度考核述职顺序表

  附件 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 3:教职工年度考核推荐情况汇总表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 水利水电学院纪委 水利水电学院

202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