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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8-12-24 08:56:26 作者:访问量:734

2016-2018级各小班:

为了解本学期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同时为下学年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工作奠定操作基础,现将期末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情况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指标

评价要素

分值

计分办法

1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5

无,得满分。

有,扣2-25分。

2

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

15

很好、好、一般、较差、很差五级。

分别记15、12、10、5、0分。

3

与人为善,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15

4

情趣健康,无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

15

5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和校院活动

15

6

乐于奉献,对班级和校院贡献突出

15

总分

100

 

二、评价方法

方法一:班主任及全班所有学生,对包括自己在内的班级学生按照评价指标进行逐项打分并计总分,汇总每名学生的评价分数按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的方式得出“评价分1”;

方法二:班级通过民主方式产生由班主任、班委、团支部成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人数在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评议组成员对除自己以外的其他学生按照评价指标进行逐项打分并计总分,汇总每名学生的评价分数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的方式得出评价分2

 

三、评价工作要求

    1、班主任组织并全程参与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平性负责;

    2、班级评议组成员必须由民主方式产生,成员具一定代表性,同时需对班级其他学生日常表现情况熟悉,得到班级成员广泛认可;

    3、各班需采取两种方法进行评分,将每名学生的评价分1”评价分2”和“评价分1与评价分2的差值”如实填写在《期末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情况评价汇总表》中,于1227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795513515@qq.com,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综合行政楼312办公室助管处。 

 

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81224